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豪联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只塑料制品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石行村东440m
环评批复:费审批环境[2020]143号(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5月29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热熔、注塑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两套进气口+两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VOCs和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注塑机、搅拌机、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环保设备产生的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委外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6月10日建成,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3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秦兴龙
联系方式:1386497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