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00吨羽绒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新莲村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9]60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9年2月22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19年3月15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2、废气:项目含毛废气在绒箱和打包箱处通过管道连接到布袋除尘沉降室+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厂界颗粒物和羽毛在加工和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以无组织方式在车间内排放,车间加强通风。
3、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通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控制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物和毛片、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弃物和毛片、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19年3月15日建成,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2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董恩富
联系方式:1537601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