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鑫湖板材厂年产2.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9-05-27 14:26:46   点击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临沂市兰山区鑫湖板材厂年产2.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临沂市兰山区鑫湖板材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李兴德

联系联系方式:15168906006

 

附件:验收报告(5i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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