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迈可达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雨靴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乡刘店子村东首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字[2020]749号文件(2020年9月17日、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0年9月19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1#生产车间产生的注塑挤出工序VOCs、HCl、氯乙烯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1套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拌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3#);2#生产车间产生的注塑挤出工序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1套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2#),未被收集的废气在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车间密闭,增加集气效率。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注塑机、拌料机、空压机、打包机及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建设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注塑机、拌料机、空压机、打包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不合格品、 废包装袋、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二丁酯桶、废接枝胶桶、危废库冲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二丁酯空桶暂存危废库,由厂家回收利用。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9月19日建成,2020年9月19日至9月21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高朋
联系方式:13573999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