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昶兴塑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管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程梅路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8]331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8年11月15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2、废气:本项目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光氧催化+活性炭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车间已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措施。
3、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通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控制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袋、边角碎料、不合格品、除尘器回收粉尘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治理设备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和危废库冲洗废水。废包装袋、边角碎料、不合格品、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和危废库冲洗废水暂存危废间,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19年8月10日建成,2019年8月12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张宏兴
联系方式:1356299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