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旭和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PE缠绕膜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6 12:02:18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旭和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PE缠绕膜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中心大街东侧八湖工业园168号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1]167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7月8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1年8月15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实现资源利用,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塑化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塑化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流延机、气泵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液)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危废库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危废库冲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8月15日建成,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6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春霞

联系方式:1386994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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