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东区振峰木制品加工厂年产30万件木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贾家宅村东80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字[2020]80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1月20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0年9月28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下料、截断、雕刻、打标、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雕刻机、多片锯、切割锯、砂光机、排钻、打气泵、镂铣机和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项目实际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尘、下脚料、木屑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冲洗废水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9月28日建成,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振峰
联系方式:1520639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