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清源食品有限公司速冻蔬菜加工及大蒜油提取项目(二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0 17:18:09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清源食品有限公司速冻蔬菜加工及大蒜油提取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陵县邓王山路55号

环评批复: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0]3214号(2020年12月11日,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蒸汽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清洗废水、冷却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兰陵县首创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依托一期。

2、废气:脱皮粉尘经收集装置收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蒸汽锅炉炉前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燃气废气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脱皮粉尘、生产车间异味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微量恶臭,采取车间加强通风、污水处理站周围密植绿化带等措施。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氟利昂制冷压缩机、空气压缩机、流态化速冻板机、金属探测器、脱皮机、速冻蔬菜生产线、蒸馏设备、沥水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外卖有机肥加工厂;蒜渣、渣液外售做饲料、肥料及蘑菇种植培养基;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进行再生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4月10日建成,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5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郭勐

联系方式:1330539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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