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陵昌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陵县矿坑镇棠林村东520m
环评批复: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19]3037号(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9月27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0年11月8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实际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筛选工序、成型工序产生的粉尘,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卸料粉尘、包装粉尘、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定期清扫等措施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生物质成型机、装载机、筛分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杂质、磁选杂质、除尘器集尘和职工生活垃圾。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杂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磁选杂质收集后外卖。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并委托临沂永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11月8日建成,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1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钟晓伟
联系方式:1386996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