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昌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08 16:21:49   点击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陵昌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陵昌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兰陵昌隆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6月8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钟晓伟

联系人:钟晓伟

联系方式:13869962799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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