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山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00个不锈钢水箱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大巩家村村西687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字[2019]33号(2019年7月9日,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试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废气: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建设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下脚料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油桶、危废库冲洗废水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10月20日建成,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3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巩在岩
联系方式:1870539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