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群璐注塑加工厂年产30万双雨靴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07 16:27:12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东区群璐注塑加工厂年产30万双雨靴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曲坊村东450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1]42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2月25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1年3月6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实际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雨靴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氯化氢、氯乙烯,经密闭式负压装置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注塑机、搅拌机、上料机、空压机、打包机、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增塑剂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增塑剂桶,均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3月6日建成,2021年3月7日-2021年3月11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朱孔林

联系方式:1386998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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