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料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15 10:32:51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料项目

建设地点: 临沂费县探沂镇管疃村

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17]692号(2017年10月23日,费县环保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2、废气: 项目产生的生产粉尘经湿式作业+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后排放。未收集的生产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破碎机、筛分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5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姜兆军

联系方式:1585496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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