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7 11:34:32   点击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料项目

建设单位: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姜兆军

联系人:姜兆军

联系方式:15854968345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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