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帅达精密铸造厂年产300吨铸钢件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前兰埠村东北270m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1]133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21年6月7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不外排。
2、废气:项目熔炼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一部分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光氧+活性炭+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与熔炼烟尘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另一部分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除尘器处理后再经造型工序处低温等离子+活性炭设备处理,处理后与造型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造型制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设备处理后由1根15高排气筒(P2)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由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P3)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与抛丸废气经同1根排气筒(P3)排放。落砂废气产生的少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P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密闭性。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废抛丸砂收集后外售,废覆膜砂由厂家回收利用,下脚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危废库冲洗废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6月18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孙运花
联系方式:1558909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