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德金板材厂年产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5 11:25:23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德金板材厂年产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许家寨村西10米

环评批复:临兰环联字[2021]003号(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2021年7月2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1年8月15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软水制备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属于清净下水,产生后通过厂内雨水管网外排至厂外,通过厂外沟渠排入柳青河支流,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

2、废气:本项目调胶、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锯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尘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除尘器集尘、下脚料、废包装袋、废打包带、废锯片收集后外售。胶渣、破损的胶桶、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铁红包装袋、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空胶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8月15日建成,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2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孝德

联系方式:1335506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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