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蓝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耐碱网格布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后林子产业园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1]171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7月13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1年8月17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实现资源利用,定期排放的循环冷却水用于洒水降尘,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耐碱网格布涂胶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涂胶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密闭式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涂胶烘干机、编织机、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液)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下脚料、废编织袋、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空胶桶、破损胶桶、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下脚料、废编织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空胶桶暂存危废库,由厂家定期加注回用;危险废物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破损胶桶、冲洗废水,均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8月17日建成,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7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慧
联系方式:1836932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