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众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万片彩石金属瓦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01 09:21:42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众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万片彩石金属瓦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三村18号

环评批复:郯环评函〔2020〕129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2020年9月25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实际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胶、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胶雾,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淋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喷胶、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胶雾经半密闭式集气罩(集气罩下方设置软帘增加收集效率)与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的天然气废气经集气管道引入1套“水喷淋+活性炭+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淋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喷胶、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胶雾,打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淋砂工序中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定期清扫、车间密闭等措施,在综合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压力机、分切机和折弯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彩砂包装袋、空胶桶、废胶桶内包装袋、胶渣、废光触媒棉、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喷淋废水和废油墨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废彩砂包装袋分别经收集后外售,空胶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废胶桶内包装袋、胶渣、废光触媒棉、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喷淋废水和废油墨桶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10月1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朱兆峰

联系方式:1526668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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