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东区鑫帅机械厂年产10000吨五金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大王家村村南约160米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8]371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8年12月11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18年12月20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2、废气:本项目熔炼工序产生的烟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引入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车间已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措施。
3、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通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控制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炉渣、废砂、废抛丸砂、除尘器集尘、废铁、不合格产品和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油桶、废润滑油、危废库冲洗废水。项目炉渣、废砂、废抛丸砂、除尘器集尘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铁、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废油桶、废润滑油、冲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
环保设施已于2018年12月20日建成,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5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金帅
联系方式:1300157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