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链条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黄屯村南70米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9]156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9年4月9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18年4月18日
2、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2)废气
项目对焊工序不使用焊材,不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设备维护过程中使用的电焊机在焊接过程中产生焊接烟尘。该部分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通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控制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下脚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冲洗废水。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冲洗废水暂存危废间,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19年4月14日建成,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8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徐建娟
联系方式:13508997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