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万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2000吨克拉管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宋庄村西115米处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3]39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4月28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5月9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需定期更换,设备冷却更换水用于车间或厂区硬化路面洒水降尘,涂塑钢带冷却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抽运,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波纹管生产过程中树脂挤出、复合涂塑、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油烟颗粒。
本项目波纹管生产过程中树脂挤出、复合涂塑、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油烟颗粒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静电除油装置+光氧催化设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项目建设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放卷机、钢带清理机、45单螺旋杆挤出机、60挤出机、涂塑机、牵引机、剪板机、收卷机、无屑切割机、上料机、点焊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液)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不合格品、钢带下脚料、塑料边角料、废包装物、钢板清理尘土、废扫帚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钢带冷却废水、危废间冲洗废水。
不合格品、钢带下脚料、塑料边角料、废包装物、废扫帚收集后外售,钢板清理尘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钢带冷却废水、危废间冲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3年5月9日建成,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4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刘天柱
联系方式:1595399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