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泽悦劳保用品厂年产40万个防护面罩及60万个电焊面罩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沃尔沃路国际钢材物流城西邻
环评批复:临经开行审环字[2022]30号(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7月14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4月22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全部消耗,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调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m3/a。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及注塑熔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油烟颗粒。
本项目注塑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收集装置+静电除油装置+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项目建设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注塑机、破碎机、搅拌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液)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物、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除油装置收集油、危废间冲洗废水。
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物、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冲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3年4月22日建成,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8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怀胜
联系方式:1531859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