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航顺通木材加工厂年产600立方米乐器板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30 17:18:22   点击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20日。

一、项目由来

费县航顺通木材加工厂厂址位于费县探沂镇王富村。公司占地面积2376m2,总投资30万元,建设年产600立方米乐器板材项目规模。

该公司于201710月委托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费县航顺通木材加工厂年产600立方米乐器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112日,费县环境保护局做出费环管字[2017]826号《关于费县航顺通木材加工厂年产600立方米乐器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2)。

201805月,受费县航顺通木材加工厂的委托,山东圆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二、项目概况

费县航顺通木材加工厂年产600立方米乐器板材项目,位于费县探沂镇王富村,属于新建(补办手续)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37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乐器板材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具有年产600立方米乐器板材的生产规模。

费县航顺通木材加工厂年产600立方米乐器板材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原料大锯锯条小锯截条抹蜡成品打包入库。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在切割处设置集气罩,粉尘被收集后,由风机引入一台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通筒(1#)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费县航顺通木材加工厂在建设过程中,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接受费县环境保护局处罚并及时补办了环评手续。年产600立方米乐器板材项目实际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20%。企业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了环保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办公室负责项目环保管理和环保档案的收存。该项目废气采取有效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实现综合利用;厂界噪声达标。

该项目建设与运行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具备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金玉花

联系电话:13588396624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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