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15日。
临沂中亿石化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驻地227国道28km处路东,法人郝彦庆,经营范围:销售:汽油、柴油,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润滑油、机油、润滑剂。并且已取得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书。该加油站项目投资50万元,于2011年1月建成投产,属于未批先建,补办环保手续。项目于2016年9月委托山东绿之源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8月6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以临环东审[2017]83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临沂中亿石化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于2018年6月组织实施对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工作,验收实施过程中查阅了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资料,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及周边区域环境概况进行了详细勘查,于2018年6月15日编制完成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至21日对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临沂中亿石化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8年5月10日临沂中亿石化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邀请环评单位,环保设备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及两位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通过临沂中亿石化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项目验收。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郝彦庆
联系电话:13625494553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