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洪业塑料编织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编织袋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半程镇驻地西430m
环评批复:临兰审服字[2021]37号(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2月2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喷淋塔补充水和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喷淋塔补充水和循环冷却水只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熔融挤出废气、拉丝机废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上吸风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1 套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油烟颗粒去除效率 90%)+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综合处理效率 90%);切袋缝袋和切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经上吸风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分别由2根 15m 高排气筒(1#、2#)排放。
熔融挤出、拉丝工序、切袋缝袋、切管工序未收集的有机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混料机、挤出机、拉丝机、压力容器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废包装、废熔块、拉丝废料、卷丝工序废丝卷、圆织下脚料、 切袋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废过滤网委托有能力单位烧网后回用,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光催化氧 化装置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2年3月5日建成,2022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7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管建东
联系方式:1805391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