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启五金制造厂年产50万个塑料农具、5万个冲压件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25 14:20:13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启五金制造厂年产50万个塑料农具、5万个冲压件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沂河东路凤翔小区东90m

环评批复:临经开行审环字[2020]120号(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9月16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0年11月25日

2、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VOCs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11月25日建成,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利军

联系方式:1395397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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