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丰源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年产生物质颗粒3000吨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0 11:39:08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郯城县丰源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年产生物质颗粒3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归昌乡东樊村刘瓦线路西(东樊村西30m

环评批复:郯行审环字[2022]15202228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上料、筛选及制粒工序产生粉尘粉尘,项目设置1台上料斗、1台滚筒筛、3台挤压机,产生的上料粉尘、筛选粉尘、制粒粉尘经各自配套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上料、筛选及制粒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上料机、制粒机、筛分机及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上料机、制粒机、筛分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废包装、大颗粒杂质,收集后外卖,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2510建成,2022511日至2022515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鹏鹏

联系方式:1576207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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