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众联管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米钢带管、8万米波纹管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前朱寺村东110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字[2020]126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2月24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0年3月25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加热挤出、吹胀定径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半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及活性炭吸附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1#);拌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未收集的VOCs和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螺旋上料机组、SJ80/156锥双挤出机、双臂波纹管成型机、破碎机和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项目实际产生的下脚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不合格波纹管、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冲洗废水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3月25日建成,2020年3月25日至4月1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陈梦
联系方式:150659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