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永超铸造厂年产4000吨农用铲、4000吨锅炉配件项目技改工程(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10 11:14:11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永超铸造厂年产4000吨农用铲、4000吨锅炉配件项目技改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北尤庄村北43m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1]65号文件(2021年3月25日,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中频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混砂用水全部消耗,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2、废气:熔炼烟尘及落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制芯造型和浇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醛、酚类)、氨经密闭式负压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

3、噪声:项目建设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熔炼过程产生的炉渣、去冒口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粘土砂、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抛丸砂以及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覆膜砂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处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冲洗废水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5月10日建成,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5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永超

联系方式:13053925300

版权所有©2018 联系我们:lyhbysw@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