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睿铭机械厂年产5000吨集装箱角、5000吨建筑扣件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周家庄村东164米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9]476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9年8月29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不外排。
2、废气:项目熔炼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落砂粉尘和砂轮打磨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管道引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光粉尘一同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造型工序和浇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式负压收集后由一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浇铸粉尘和未被收集的熔炼烟尘、落砂粉尘、打磨粉尘以及造型、浇铸工序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采取自然沉降、车间阻挡、定期洒水等措施,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射芯机、中频电炉、砂轮机、抛丸机、滚筒、钻床、铣床、退火炉、落砂机和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项目实际产生的炉渣、废砂轮、废钢丸、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砂由厂家回收再生;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和危废库冲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3月25日建成,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1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张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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