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东区硕阳门业加工厂年产1万套木门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大程子河村东105m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字〔2019〕229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10月28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0年10月30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实际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修边、开锁孔、开槽工序产生的粉尘。下料、修边、开锁孔、开槽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下料、修边、开锁孔、开槽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在综合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冷压机、推台锯、立铣、开锁器、射钉枪、碟锯开榫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下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下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10月30日建成,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2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周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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