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东区振友塑料制品厂年产500吨塑料管件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振友塑料制品厂年产500吨塑料管件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河东区振友塑料制品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管桂芹
联系人:管桂芹
联系方式:13869943999
附件:验收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o2BFXgl-FUoPSS3yN611A?pwd=s3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