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宏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万根住宅烟道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扈家戈村东南150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2]153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11月6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2月9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主要为叉车、装载机进出厂区的扬尘和尾气,采取车间遮挡、定期洒水、保持厂区道路路面清洁、车辆定期保养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脱模剂桶、生活垃圾。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废脱模剂桶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3年2月9日建成,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1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晓瑞
联系方式:13589660733